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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项目解析一文读懂!

来源自:媒体公告    点击数:1   发布时间:2024-01-24 20:24:35

  “技术改造”作为一个热门项目,受到众多企业的关注,但很多企业对技术改造项目了解的不是很多,那今天创孵猫就给大家说一下关于“技术改造”的相关问题!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减少相关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使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的基本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1.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2022年7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5.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合乎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7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合乎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400万元。

  技改项目备案——申请入库——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现场审核——项目入库公示——资金申请——经费下达

  (五)工业强基类: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

  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及设备,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以达到资源充分合理地利用。

  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对设备更新换代,以机器代替人工,以此来实现节能降耗,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原则上按地区奖补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区内奖补比例保持一致,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十四五”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引进、建设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支持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总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省财政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分年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相关奖励资金由地级以上市设定绩效目标,能够适用于降低用地或生产经营成本、科研投入、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备奖励、贷款贴息、人才奖励、用工或职业技能培训、“工改工”等;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对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中珠三角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原则上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和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不叠加;支持新建大型产业园区建设等(具体细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