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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南省工控安全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媒体公告    点击数:1   发布时间:2023-12-18 12:07:59

  为推动《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实施,提高我省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以下简称工控系统安全)工作水平,依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工作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自查和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企业自查(8月14日至8月31日)。各企业按《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和《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工业控制管理系统运营单位基本情况表》《工业控制管理系统运营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自查表》等相关内容。

  (二)现场抽查(9月15日至30日)。根据工控企业上报的自查情况,省工信厅组织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方面技术团队对部分公司进行现场抽查,具体安排届时电话通知。

  (三)整改指导(10月1日至10月31日)。工控企业根据专业方面技术团队抽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技术团队视情对现场抽查问题较多的单位做整改验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督办。工控系统安全是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保障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工控系统安全工作。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务必通知到所有使用工控系统的公司参与自查,各企业要密切配合,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二)搞好分工,抓好落实。根据工信部有关指导文件要求,工控系统安全自查填报工作内容较多,8月11日我厅已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请各单位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认线日前请将工作联系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我厅。

  (三)严密组织,及时报送。各单位要谨慎保管工控系统安全自查相关材料,以备抽查。单位自查形成的材料纸件(需盖单位公章)和电子件(刻光盘)请于8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报送至我厅,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736室,邮编:570204。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贾开宏,电线,技术咨询手机:,传线;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