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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小学实验室用电设施安全隐患的识别与对策

来源自:媒体公告    点击数:1   发布时间:2024-04-02 07:35:00

  装备的能量,技术的方向!《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是由教育部主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科技类期刊。

  对中小学实验室用电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探讨导致此类安全风险隐患发生的原因及影响,并针对实验室用电安全的问题,从用电设备的标准化配备、安全管理体系与检查机制、师生用电安全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和对策,对减少中小学校用电安全事故,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在两份文件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加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对实验室设备的更新换代、改造升级,一大批高新设备与精密仪器进入中小学实验室。

  在硬件条件改善、安全管理工作外包、理科实验室常态化开放等一系列背景下,如何把用电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财产安全,成为当下中小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中小学实验教学过程中常见的用电安全隐患包括因电致燃、人员触电、设备短路、电气故障等。从根源上分析,大致可以从用电设备及教学仪器的设施配备、日常使用维护、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标准化的校园管理几个环节把控。国家安全用电设备标准的更新、新仪器设备的引入,也对原有的实验室用电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1)插座老旧、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依据GB 2099.3—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三个国家标准的规定,自标准实施起,固定插座、延长线插座及转换器插座中三孔、两孔插头共用三个插孔的插座面板被禁止生产。但部分学校在新国家标准颁布前建设的各类教学实验室中,使用的仍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三孔共用型插座。

  除此以外,一些合格插座在长时间使用中也会出现插拔不畅、防水挡板故障、插孔安全门不能闭合等问题。由于学校方面不能及时了解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标准更新情况,此类问题一直没引起足够重视,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安全用电事故。

  (2)配电箱内未安装起二次防护作用的绝缘挡板。依据GB/T 16895.21—2020《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中第412.2.2.3条规定:当绝缘外护物有不用工具或钥匙能打开的盖或门时,盖或门打开时能触及的所有可导电部分,应设在防护等级不低于IPXXB或IP2X的绝缘遮栏后面,以防止人员无意识地触及该可导电部分,且该绝缘遮栏应只能用工具才能挪动。

  一般情况下,中小学实验室都配备有独立的配电箱,常态下配电箱箱门处于闭合状态,可用钥匙或开关直接打开,并非完全锁死。依据上述标准的要求,在配电箱门打开后,应有防止线路外露的绝缘挡板,以防止师生触及可导电部分。但部分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对配电箱内二次防护的绝缘挡板的功能及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未在配电箱内安装绝缘挡板。一旦有师生打开配电箱门,接触导电线路触电的风险极高。

  (3)配电箱特定部位未设置安全标识。依据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中第4.2.3条规定,在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室开关)处,应设置防触电安全警示标识。图形为黄底、黑框内标闪电图形的三角形警告标志。依据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5.2.10条规定,配电箱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目前,学校对于配电箱外的安全警示标识已基本做到全覆盖,但对箱内线路的标识应齐全的要求缺乏重视,部分学校未能按标准要求标明对应回路名称。

  (1)施工方建设过程中所造成的用电安全隐患。在中小学校实验室改建、新建过程中,施工方在实验室布线、师生实验台用电设备搭建、电气设备安装等环节均有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在学校进行用电安全验收、排查的过程中,出现过实验室内教师实验台的插座未连接地线、墙面暗盒插座与开关安装不牢固、边缘存在较大缝隙、配电箱进出线路与箱体间未做隔离保护、箱内残留有安装时的碎石杂物等问题。

  (2)私接线路。由于实验室内预留插座不足,在临时增加某项用电设备时,极少数严重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的校方人员会要求校内电工临时从配电箱私拉导线至用电设备上。这种私拉线路、不做任何防护措施、明线铺设的行为极易造成人员触电的严重安全事故,应予以绝对禁止。

  (3)配电箱安全区域内放置易燃物品。依据XF 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7.8.2条规定,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 m以上的间距。在实验室日常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避免在配电箱半径0.5 m范围内放置纸箱、书本、墩布、化学试剂等易燃物品,以有效避免因电致燃的安全风险。

  (4)未按要求对剩余电流保护设备进行安全试验。依据GB/T 13955—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标准中第7条规定,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使用后,用于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器设备和不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试验。由于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学校教室较长时间空置,会对部分用电线路暂时停止供电,使得其漏电保护装置未连续使用,因此其漏电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工作、保护反应时间是否在要求范围内、是否失灵等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提前进行安全试验,一旦发生漏电、触电、过载等情况,不能及时断开电路,会造成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

  剩余电流保护器安全系数的补充说明(参考百度资料):中小学校实验室一般情况下配备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为动作电流30 mA、作用时间≤0.1s的型号。就人体触电时的摆脱电流而言,男性为16 mA,女性为10.5 mA,儿童较成人更低。在较短时间内,电流在30 mA以下暂时不会产生生命危险;电流达到50 mA就会引起心室颤动,使人产生生命危险;而达到100 mA以上则会致人死亡。小于0.1 s的作用时间是因为人的心脏每收缩扩张一次有0.1 s的间歇,而在这0.1 s内,心脏对电流最敏感,若电流在这一瞬间通过心脏,即使电流较小,也会引起心脏颤动,造成生命危险。

  师生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一般对实验操作安全较为重视,但对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关注度较低。目前,中小学在用电安全防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上,一般通过讲座、视频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往往缺少考核以及现场演练的环节,缺少自身的危机代入感。中小学实验教室近些年引入的新设备较多,对线路负载、安全操作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漏电、过载、引燃等问题,很多教师不具备及时处理的能力,且用电安全防护意识不足。部分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对安全用电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储备和应对用电安全事故的措施,以致部分可控的用电安全风险未能有效规避,增加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4.社会化的安全管理模式 弱化了中小学校自身用电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能力

  目前,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包括用电安全管理)的行为主体正向社会化机构参与的管理模式转变。规模较大、校园后勤管理任务较重的学校,会将学校的后勤管理以及校园设施(包含用电设备在内)管理工作外包给有合法资质的物业公司;规模较小的学校的后勤与安全工作,仍由学校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由学校总务及电工进行日常的安全排查与维护。大部分学校消防、用电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社会消检电检机构实施定期年检,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电气安全检测,并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职能外包的社会化管理模式的普及,从功能上讲,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了更系统、有效的支持与保障;从学校的管理模式上讲,由对自身管理变为对物业等社会机构的服务购买与监督,学校从执行者变成了雇佣者、监管者,并仍负有校园安全的主要责任。但仅从学校实验室、普通教室的用电安全管理来看,用电安全工作的外包会逐渐弱化学校在用电安全细节工作中的具体操作能力,使其无法及时掌握安全用电相关政策标准的变化,尤其在实验室日常用电安全行为的把控上,主体还是教师与学生,必要的认知和规范化的用电安全行为仍是不可或缺的。

  (1)优化布局,长远考虑。依据JY/T 0385—2006《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中第4.1.3条对用电负荷的要求:实验室的配电线路和设备功率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教学设备不断增多的需要。因此,在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统筹兼顾用电负荷情况、用电容量、供电条件,确定适合的配电系统实施方案。根据用电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近远期相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2)了解掌握用电安全相关标准,以标准为依据确保实验室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在中小学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中,每个指标和规范都应有相应国家标准、教育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作为执行依据。通过对相关标准的学习,相关人员可以准确有效地开展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环节以及人员的安排、管理及培训工作中,都可以通过学习相关标准找到切实可行的理论支撑,从而有效避免盲目无序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准确、合理地保障实验室安全用电的可靠性。

  (3)合理配备相关检测设备,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应定期检查用电工作中的防护、检测装备性能,保障维修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并对用电、验电设备及时更新维护,确保用电安全排查工作中的准确性。以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检测为例,除了其自身的试跳检验,还需查看对应分路的插座验证其零、火、地的正确线序,并进行漏电试跳检测。老式的漏电测试仪仅能检测插座线序及漏保的漏电起跳功能,但无法对其动作电流和作用时间提供准确的数据。对于这点,目前已可以通过数字漏电测试仪解决,其可以直接显示漏电起跳时间和作用电流数值,确保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安全性。在用电安全检测工作中使用更有效、更先进、更科学的方式保障用电设备的正常运作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第二部分第8条提到,各地各校要切实增强实验教学安全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实验教学安全预案。根据文件精神,中小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增强对实验教学安全的管理职能,其中实验室用电安全是必不可少的职能之一。

  (1)学校应建立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以此开展实验室用电安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工作,有效促进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制度应包含实验室用电安全检查流程、规定安全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安全排查记录手册和日常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检查的形式包括安全负责人的日常巡查、实验室内部自查、学校全面安全检查等。通过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可提升学校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责任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工作氛围,从而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校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用电安全方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学习与培训,以标准规范行为,以标准完善制度。从整体上讲,中小学校的用电安全管理涵盖范围大,涉及标准、规范多,应建立一个较为全面的教育行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由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建立标准,各个学校依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

  (3)严格执行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风险隐患。在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的验收环节中,应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电气电路进行全面验收,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对配电箱、布线、线序、插座等逐一查验,并提供细致的验收报告。在实验室日常管理中,禁止私拉电线、串联延长线插座,不得购置不合格产品;要细化实验室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如非专业人员不可开启配电箱、不得接触配电箱内任何易导致触电危险的设备及线.提升安全意识 加强用电和触电解救的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用电安全的首要原则,用电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有效的用电安全教育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最重要保证。人作为参与实验室活动的主体,是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主因。因此,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对“人”的把控,只有通过规章条例进行约束,让参与者本身具有足够的安全意识、自觉选择安全行为,才能防患于未然,让安全事故从源头上得到遏制。因此,广大中小学校应坚持开展校园用电安全培训工作,对在校人员包括教师和学生都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开设用电安全课程、专题讲座、安全技能培训、现场模拟救援等。

  实验教学在中小学教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实验室建设的发展、新仪器新设备的配备、实验教学活动的开展等都对实验室用电安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中小学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应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标准为依据,以规范化的用电、检测程序为手段,全面提升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与实验室设备技术水平,为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培养更具科学精神的创新人才保驾护航。

  [2] 钱晓峰,王斌,冒国春.高职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的问题与思考[J].电子世界,2021(2):95-97.

  [3] 吴梦雷.中学理科实验室的安全风险隐患及解决策略[J].实验教学与仪器,2020(9):73-74.

  [4] 艾伦.中小学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的标准化[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9(24):1-3.

  [5] GB 2099.3—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别的条件[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7] GB/T 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信息参数和尺寸[S].北京:中国标准质检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