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死亡法医:死前被高压电击5分钟之久肺部重量超常人一倍

发布时间:2024-01-15 11:37:54   来源:江南体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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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破案有时候的关键跟法医鉴定的结果是有着重要的关联,而我国著名的女法医王雪梅就因为一名大学生意外死亡的案件愤慨辞职,她大声指责当代的法医不负责任,并一气之下主动提交辞呈。

  这起案子的第一主角叫马月,马月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身强体壮,身高183厘米,在西南交大读英语专业,他1989年出生于北京,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2008年考进了西南交大,在2010年,马定要上大三了,这年的暑假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北京。

  也就是在这个暑假,一起离奇的事件发生了,2010年8月23日,马月到北京一家调查公司在做暑期社会实践,这一天的工作结束的很早,他决定去鼓楼大街找朋友玩耍。

  当天下午从公司出来之后,孝顺的马月给母亲孟朝红打了个电话,告诉她今天晚上要去朋友家玩,可能要晚点回来。当天晚上十点四十七分,从朋友家出来的马月刷卡进入了鼓楼大街地铁站,在站台等末班地铁回家。

  在此之前,他还和自己的女朋友互发了短信,可是就在他发完短息等车的时候,突然之间,马月整个人就掉下了站台。根据当时目击者描述,马月在掉进站台的轨道之前,身体微微前倾,两只手都没有动,就像军训时的军姿一样僵硬。

  可是当时马月就这样站着站着就直挺挺地掉到站台下面去了,目击者看到这一个情况后立即向地铁的工作人员报告,事发两分钟之后,晚上十点四十九分,地铁公司申请停电查看情况,到了十点五十二分正式停电,在距离断电十二分钟之后,地铁的工作人员才拨打了120,这时候距离马月坠落站台,已逝去十七分钟。

  而救援人员,在十一点十分赶到现场,120赶到以后,把马月抬到站台。在厕所里做了心电图测试,心电图测试的结果呈现一条直线,这说明他的心脏已经停止了。

  当时工作人员认为距离马月触电已逝去了二十三分钟之久,他应该早就死亡了,于是就没有采取其它的抢救措施,于是在24号凌晨25分,事发将近两个小时之后,急救人员离开现场。

  这起案子看上去很平常,跟残忍的凶杀案相比,没什么焦点,但是这起案子却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而且导致我国著名的女法医王雪梅在一怒之下,直接辞职呢。

  这个案子看起来有两个疑点,第一:马月是在单独一个人等车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坠落到站台下面,触电死亡的。第二:在发生马月坠落之后,地铁方面先是叫了120急救人员,120发现马月已经死亡之后就离开了现场,而110是在120走之后才走的,至于110是何时叫的,目前还不能确认。

  事发三天之后,中国司法鉴定中心的两位鉴定人,法医病理学研究院唐承翰,主任法医师李万夫,这两个人对马月的尸体做了第一次尸检,这一次司法鉴定是警方推荐做的。当时警方询问马月的家属,是否做一个尸体鉴定,看马月的外伤是怎样形成的,家属同意了。

  第一次的尸检报告在2010年9月30号出炉,通过尸检,两位鉴定人未曾发现致命性的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损伤的改变,此前北京市司法鉴定中心对马月的血液和尿液也进行了酒精检测和毒物分析,同样未曾发现异常。就这样这两位鉴定人就签订了鉴定意见书,认定马月是符合电击导致急性呼吸心脏骤停死亡。

  但是按照法医鉴定报告的行业惯例,尸体检验中的肯定和最高级别的表述是应该按照死者系因什么什么而死亡的格式,但在真实的操作中,法医们其实更喜欢类似马月案中符合因什么什么而死亡的表述方式。因为这种表述方式,虽然只有几个字的差异,那就等于降低了肯定的论调,也是降低他们判断错误的风险。

  很显然这份尸检报告的结论是电击死亡,但是这一份结论不足够,因为马月的家属疑惑一个站在地铁安全黄线以内候车的乘客,为何会莫名其妙跌进地铁站台而身亡呢,尸检报告里面并没有给出答案。

  事后,北京市公安局根据法医的检验判定的结论认为马月坠亡排除他杀。但死者家属孟朝红对儿子死亡的过程和原因还是有着诸多的疑问,马月是怎么跌进站台的呢?他又是怎么被电击身亡的呢?

  2010年9月孟朝红针对儿子马月的死亡事件向北京公安部门申请刑事立案,重新侦查。但北京市公安分局认为,马月的死排除了他杀人的嫌疑,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几乎同时,孟朝红也向北京市安监局举报,北京地铁没有将马月坠亡当作安全事故上报。

  于是在同年的10月20号,北京市西城安监局,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就马月案件组成了823鼓楼大街地铁站死亡事故调查组,对马月的死亡事件做出详细的调查,调查组经过调查,并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司法鉴别判定中心进行鉴定。

  结合中国法医鉴定协会司法鉴定中心的意见书等检验记录和结论在2010年10月24日,出具了关于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在这份调查报告中,认定这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可是作为母亲的孟朝红并不认可这个结论,她认为马月身体健康,不也许会出现突发疾病坠入轨道的情况。

  而且马月当时的情绪正常,死前还打过电话,更不可能是自杀,所以母亲之前怀疑是死于他杀。马月的母亲孟朝红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平头百姓,她是中国化工报的高级记者,出于一名职业记者的敏感和丰富的阅历,她早在申请刑事立案之前就认为现有的鉴定机构可能靠不住。

  于是孟朝红果断地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放弃警方推荐的中国法医协会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判定的结论,自己去找更公正的鉴定机构,经过深思熟虑后,她把希望寄托在高校名校旗下的鉴别判定中心上,她认为高校旗下的鉴定机构离世俗权利要远一些,要更为公正一些。

  于是她把目标依次锁定在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沈阳医学院和中国刑警学院这四所高校的鉴定机构,其中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鉴别判定中心背靠复旦大学法医医学系,前身是上海医科大学法医系,是中国最早恢复的六家法医学系之一。在马月这种电击伤势的鉴定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于是2010年的九月,孟朝红专门飞到上海去找复旦大学的鉴别判定中心,结果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鉴别判定中心一听说是北京的案子就不太想接,后面经过反复交涉,复旦大学的鉴定中心还是委婉的拒绝了。

  同样的浙江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沈阳医学院的司法鉴别判定所也没有接下这个案子,直到四所高校的最后一个,同样位于沈阳的中国刑警学院鉴别判定中心,才让孟朝红燃起一线希望。

  中国刑警学院的鉴定中心专家提出如果法医能够结合现场的痕迹来鉴定,那就能还原出马月死亡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他们还专门列举了国内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鉴定案例,由于找其它鉴别判定中心来现场鉴定需要经过北京警方的同意,所以孟朝红向北京警方申请了法医学鉴定和现场痕迹鉴定两项,但是最终警方却不同意进行现场鉴定。只要同意进行尸体解剖,这一次的鉴定提前预告了同样不会超过之前的死因鉴定范畴。

  因为,现实中公检法是具有所有刑事案件司法鉴别判定的启动权,公民只能用申请的方式要求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2011年3月,四位中国刑警学院的鉴定专家抵达了北京,对马月的遗体进行了解剖,这次解剖领衔的专家是中国刑警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检验实验室的主任林子清,他是一名留学日本的医学博士,是公安部DNA专家组的成员,是一名身价百战的高手,本来打算在完成解剖后准备在事发地点去勘察一下,后面因为北京警方的介入没有去成。

  最终林子清,讲师杜宇,高级实验室孙双龙,副教授郑吉龙,这四个人署名的鉴定报告于2011年4月8号出炉,专家们对马月的遗体进行了详细的解剖,对体内的气脏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仅仅是对解剖器官的描绘都超过了3页A式纸的篇幅,可结果同样是四个字,未见异常。

  孟朝红再次对鉴定表示了失望,在2012年12月,根据前后两份鉴定意见,北京市警方对孟朝红刑事立案的请求予以拒绝。走投无路的孟朝红在律师的帮助下找到了著名的法医专家王雪梅,王雪梅性格耿直,能力超群,自2003年担任起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2012年再度当选。

  面对王雪梅,当初孟朝红还处于麻木之中不可自拔,直到王雪梅给她出具了文字意见,孟朝红才意识到在这起案件后面还有着更为严重的可能。

  当初官方对马月死亡的意见是这样的,马月当时在一边打手机一边等地铁,突然就发生了昏迷,他们都以为是马月自身的身体问题所造成的,随后,马月就坠落到有高压电的轨道,最终被高达750伏的高压电电击了长达5分钟之久,不幸身亡,而当救亡人员赶到时,马月已无了生命迹象。面对官方给出的这个结论,孟朝红是始终带着质疑的。

  自己的儿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跌入轨道呢,其实这个说法是否立住脚,检测的方法也相对简单,只需要调出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就会还原事件过程,可是当孟朝红要求播放当天地铁录像时,得到的回答是录像已无了。

  目前,仅有的视频录像分为三段,第一段是戴眼镜的马月刷卡进入闸机,第二段距离很远,看不到马月在哪里,也看不到有人去救马月。只能看到地铁司机下车后一直在打电线现场急救的视频,从这三段视频能够正常的看到前后三段的视频都有,唯独马月掉下站台身亡到尸体被转移到地面上来,这中间大约十多分钟的视频没有。这十多分钟的录像,地铁站的监控设备居然没有记录下来,北京地铁公司负责的一名副经理明确地告诉孟朝红,没有录像。

  在被问到为什么没有录像时,地铁的负责人回答说地铁每天的客流量太大,北京地铁每年发生三十多起事故,这样的事情我们见到太多了,这名副经理也没有正面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录像没了,不得不引起怀疑,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死者的亲属估计不会买账。

  孟朝红怀疑录像是被人为地删除了,所以她要求鉴定监控系统,2010年9月19日,北京法院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鉴定中表示,八月二十三日二十二日三十九分至二十二日四十九分之间,也就是马月跌进轨道的那份录像在形成后5分钟左右被系统删除掉。而至于为什么被删除,包括西城区安检系统调查组得出的报告说是因为机房温度环境等问题导致主存储磁盘故障无法储存。而在现有的储存策略基础上,马月死亡时间段的视频作为刺激保护文件被系统删除。

  在此期间没有认为删除现象,而且有关数据没办法恢复,曾经参加鉴定工作的工作人员后来也作证说录像数据是随机存储在几个磁盘当中的,这时候如果有一些后录入的数据存储到已满的磁盘上,那么数据库规则就会发生作用,按照优先级来确认已满数据的删除顺序,这就造成录像并不能全部被找到。

  但是面对这个结果,孟朝红认为疑点依然存在,因为从整体事件上来看,恰恰是事故发生的10分钟内,监控的存储器坏了,而在这之前和之后的所有视频却都被保存了下来。而且孟朝红表示地铁公司在处理类似的事件时,惯例都是不提供监控录像,仅仅这两点,她认为就足够引起人们怀疑。

  出了监控上的问题,在得到王雪梅的帮助下,更多的疑点也陆续地被挖掘出来。孟朝红给王雪梅提供了前后两份尸检报告,以及马月的整套的尸体照片,通过对已有材料的分析,王雪梅认为,两份鉴定的结论都没有过大的问题。 电击死亡的判断是应该没错的,但是她认为中国法医协会鉴定中心所出具的对孟朝红的回复存在着重大的谬误和不负责任。

  对马月进行第一次尸检的第一鉴定人是中国法医协会司法鉴定中心的研究员唐承翰,唐承翰是王雪梅当年在西安医科大学学习时的导师,她在攻读法医学硕士时,唐承翰是西安医科大学法医学系法医病理教研室的主任,面对这位目前已经年过七旬的老者,王雪梅的评价是特别厚道,人也特别好,但就在马月案的法医鉴定问题上,学生对老师的判断却不以为然。

  王雪梅在接触到马月的尸体后,立即就发现了许多奇怪的现象,的确从马月的尸体特征来看,这是一个明显的触电致死案例,也就是高压电引起的呼吸衰竭和心脏骤停,但就在此同时,她发现也有很多异常之处,大致总结出六点:首先第一点,马月遗体左耳廓上部和右耳廓上部以及右耳尖上方6公分处的头皮都能看到黄褐色皮肤烧伤状的改变,这个伤势无法解释,因为这个伤势看起来是一个轻微的受电击伤,并不致命,而且又在头部的位置,显然耳朵上方的这块伤势不是轨道上的电击所导致的,轨道上面的电压所造成的伤害不可能只有这么小的创伤,那么在耳朵上方这一小块的伤势是怎么形成的呢?

  第二点,马月遗体的右手依然是紧握着手机,左手依然是插在裤兜里,如果马月是自杀或者他杀,那么在他落入轨道时自然会有一些不自觉的保护姿势,诸如保护身体的要害部位等,可是尸体上显然没有这种表现,他怎么会保持这样一个奇怪的姿势呢?

  第三点,马月的右下额有一个明显的伤痕,长达3公分,流血很多,这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在整个地铁轨道内就没有任何地方能够导致这样的伤口,显然这个伤口一定不是坠落和电击造成的,那这个伤口又是怎么来的。

  第四点,在马月左侧腹沟处,有一个很明显的电烧伤,这也是很奇怪的痕迹,根据当时目击者回忆,马月是直挺挺地倒下去的,而且根据尸体的位置能判断,高压电在马月的头部和脚部,这样即便是被烧伤,那伤口肯定也是在头部和脚部。怎会是是在腹部和腿部的连接处呢,出现这么明显的伤痕呢?

  第六点,马月的左肩膀和背后的肌肉组织也被大面积烧焦碳化,左侧卧位有磕碰伤以及臀部腿部形成了擦伤痕迹,但是面对这一系列痕迹,急救人员明确说,当他们当晚赶到现场看到马月时,马月的背部是没有这些伤痕的,那这些伤痕又是怎么来的,是何时在他背部造成伤痕的呢?

  所有这么多的疑问又该如何解释呢?王雪梅接了马月案之后,孟朝红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王雪梅出生在1956年,曾经担任中国法医学会的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信息研究院的副主任,主任法医师,1970年入伍,1973年开始从事医务工作,193年真正开始法医生涯,至今已经从业三十多年了,她师从著名的法医专家胡禀卫和刘明俊夫妇,都是全国著名的法医专家。

  经过不断地啃书本和学习,王雪梅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胡禀卫的研究生,成为法医系唯一的女性。王雪梅说面对尸体她先是恐惧后是畏惧后是敬畏热爱的过程, 后来三十岁的王雪梅研究生毕业,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都向她抛出了橄榄枝,考虑再三后,她选择入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第一任专职法医,巧合的是,王雪梅当时正怀着孩子,也就是说是挺着大肚子去任职的。

  当时议论纷纷,以为王雪梅是靠身体上位的,为了回击质疑,王雪梅直到临产期的前八天还在做尸体解剖,以此来表明自己的态度,1995年,由于工作十分出色,王雪梅获得了国务院的特殊津贴,此后二十多年来,王雪梅组织并承担了数百例省级公安机关送检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代表检查机关参加了近百例重特大疑难案件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工作,她亲自解剖的尸体有六百多具。

  王雪梅的工作和普通的法医不同,她有着非常大的压力,因为送到王雪梅这里的尸体,大都是来自于重大疑难案件的,按照同事的说法,这些案子一是死的不明不白经过很多人检验依然找不出死因的,二是监狱非正常死亡案件或是国家公职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件,三是通过文证审查发现有漏洞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重新鉴定的案件。这三种案件都容不得有丝毫的差错。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加上王雪梅从始至终坚持自己的办事准则和方式,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与这些案子有关的人,这些人里有豪强恶霸,也有贪官高吏,所以王雪梅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威胁和恐吓,因此她与领导,同事,同行他们的关系也都是渐行渐远。

  曾经有一起丈夫杀死妻子的案子需要查证,警方对尸体的初步查证认为死者是心脏病导致缺氧窒息死亡,但随即就有人反映死者的丈夫似乎有外遇,在了解案情之后,王雪梅凭借以往的经验,认为死者的丈夫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于是王雪梅亲自对尸体进行了法医学鉴定,死者体表也跟报告上写的一样,面色发青,嘴唇和脚趾甲都发紫,这并不算太反常,王雪梅用镊子翻开死者的眼睑仔细查看,这个细心的检查,发现死者眼结膜上有一个比针尖稍大的出血点,根据这个出血点能判断出死者十有八九死于机械性窒息。而机械性窒息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死者是被人勒死的,最终在科学的证据面前,死者的丈夫不得已低头认罪。

  王雪梅的技术并非中国第一,只是属于一流水平,而她之所以经常被别人议论和非议,还在于她强硬的和刚正不阿的个性,王雪梅在法医生涯中经常遭受同行的攻击,缘由是她经常坚持科学的鉴别判定的结果,从来不讲什么人情。

  王雪梅通过对马月尸体的反复检验和分析,提出了几种可能的猜测。首先她认为马月耳部轻微的烧伤是马月之所以坠落地铁轨道的原因,王雪梅推测,当时马月正在打电话,突然遭遇了空中的高压电弧,这种空气中的高压电弧并没有通过心肺,只会造成局部的烧伤,可是不巧的是,这个高压电弧虽然杀伤力不大,可是它偏偏击中了马月的头部,让他瞬间失去了意识。于是就像当时两个目击者看到的那样,马月直挺挺地就坠落到地铁轨道。这个说法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只是空气中为何会有高压电弧,目前难以下定论。

  第二点,从尸体紧握手机,左手插在裤兜里来看,他显然当时没有遭受外力打击,更不可能是自杀。这就可以从侧面论证是遭受了高压电弧,突然昏迷,才导致了这一系列事件,所以马月在当时瞬间失去意识,跌入轨道,连姿势都没有变化。这也可以排除马月自杀或是被他杀的情况。 但是这个电弧并不致命,只是导致了马月的瞬间昏迷。通过对马月的尸体分析,马月身高183,轨道高度仅有一米,而马月头部没有更严重的伤痕,伤痕大都集中在左侧,说明他是以一个侧卧的姿势倒下去的。

  这些特征都显示在尸体上,也就是右鞋底较为均衡分布的新鲜的黑色印痕,左鞋底仅仅集中在外部的新鲜的黑色印痕。坠落时,左手依然插在裤兜里,食指,中指,无名指表皮擦伤,左耳线条状表皮擦伤以及左耳擦伤处在同一个平面的表皮擦伤,还有左面部的黑色痕迹,还有马月的左肩部和左臂都有磕伤,这一系列伤痕显然都是不致命,这些都恰恰表示马月是一个侧卧的姿势倒下去的。那么以侧卧的姿势倒下去离地铁轨道的高压电还有一定的距离。电击此刻是比较弱的,并不会立即致命。

  那么正常遇到这一种情况,应该是紧急关闭地铁电源,接着进行抢救,但是当时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第三点,在尸体的右下颌有一个伤口长达三厘米,流血很多,对这个很大的伤口,官方给出的说法是马月在掉进轨道时磕碰到硬物所造成的,这种观点遭到了王雪梅的极力反对,她认为单纯的磕碰不会造成这样的伤口,王雪梅的说法否定了官方的定论,她认为是一个钝器导致的伤口,王雪梅说磕碰伤是一个减速运动,最大的特点是外轻内重,外表皮可能还没破,里面的骨头就已经断了。

  而马月的这个伤口正好是相反的,根据流血量以及伤口痕迹大小和方向,王雪梅认为,这是一个明显的胡乱施救的痕迹,她认为可能当时地铁的司机或者其他的员工发现有人跌落,于是在惊惶之下,那个人立刻取来了绝缘操作杆对马月的身体进行搬动,试图把他捞出来,但是在搬动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这个搬运工具在搬动过程中重重戳到了马月的右下颌上,反而把他戳伤了。同时这个不成功的救助,并没有把马月成功拉离轨道,反而让他从原来的左侧卧变成了背靠轨道墙壁的坐姿,而轨道的高压电就在墙壁下方。

  这样一拉就把马月从距离高压电比较远的位置变成了直接坐到轨道上面,直接触电了,于是在十几秒内,马月的心跳就停止了,而此时施救的人员也慌了,他慌忙松开打捞工具,于是本来不流血的下颌开始流血。

  第四点,王雪梅认为,马月左侧腹沟部位的烧伤,就是从侧卧变到坐姿的过程中,电流穿过臀部背部从腹部流出,所以形成了这个明显的电烧伤痕迹。但在此后短时间之内地铁就断电了,所以马月的衣服和内裤都无显著的烧胀和损伤。

  至此,王雪梅的推断就大致有了一个框架,马月起初是被不明的电弧击倒,落到轨道的时候其实还没有死亡,而后来是因为施救者操作不当,反而把马月拖到了高压电轨上,导致马月在极短时间内心脏骤停,这是王雪梅对马月死亡过程的一个大致猜测。

  这里还有一个疑点,尸检报告数据显示,马月的肺部比正常人大了一倍,那么马月的肺部为什么在死后变得如此大呢?王雪梅认为原因并不复杂,虽然被高压电电击导致的心脏骤停,当时马月的器官并没有立即死去,反而在激烈的应急反应,心脏和肺脏在遭受电击导致状态下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拼劲全力对抗死亡,试图来救活身体,换句话说,此刻急救医生赶过来立即抢救,还是有救活的希望的。

  显然,当时的急救人员没有电击致死方面的抢救意识,他们都以为电击时长以及超过二十三分钟,心电图又是平的,那马月肯定是死亡了,所以也就没有抢救。自然这不属于故意杀人,只属于急救不当。所以,王雪梅认为急救人员犯了常识性错误,没有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复施苏的抢救,她表示现场即使没有电除颤器械,施救者也可以用最原始的方式来进行除颤,也就是我们熟悉的用手握空心拳头,在病人心前区锤击两次,如果没反应,可以再锤击两到三次。

  总而言之,面对电击猝死的人,急救人员要做的就是争分夺秒地施救,而不是费时费力做心电图检测,而且即使心电图提示心跳停止了,一般对于电击者也不能轻易地放弃心肺复苏的实施。

  出了肺部的问题还有一处伤痕最不能让人理解,马月左肩臂及背部的大面积组织被大面积烧伤碳化,左侧卧位有磕碰伤以及臀部腿部形成了擦伤痕迹,这些所有的伤痕跟之前的分析是完全不相符的,尤其是左肩部和背部大面积烧伤碳化这根本就说不通,如果说背部的烧伤如此之厉害,以至于烧焦碳化了,那么马月电击致死的臀部和腹部没有严重的烧伤痕迹呢?

  而且急救人员明确说,在他们来的时候,马月的背部是没有严重烧伤的,那既然如此,这些痕迹是怎么来的呢?又是何时才出现的呢?

  王雪梅认为,这是马月死后,有人故意造假的痕迹,她认为也许想要帮助马月的人想到自己把事情搞砸了,害怕被追究责任,于是有人又把马月丢进轨道,让他以一个仰卧的姿势躺在两条高压线上,那么此刻马月就形成一个人体电流器,背部被完全烧伤了。

  这就是王雪梅对马月整个死亡过程的猜测,但是前后鉴别判定人员并不认可这种观点,一些阅读过马月案的法医界法医专业技术人员表示,他们对王雪梅的质疑并不认可。他们都以为中国法医协会权威机构所给出的无法判断并非是不公正的判断,反而更是一种更严谨的说法。

  那么王雪梅的观点确实是缺乏相关的证据支持,基本是推理和猜测。而且那个试图救马月反而害死马月的人当时的目击者并没看到,这也就说明这个人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这个推测成立,那么根据掌握的资料来看,就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消失的视频应该有两段,第一段是急救人员施救不小心搞砸,第二段是急救人员走了之后,有人为了造假再次把马月丢进轨道。对于这一点是不是满足,我们现在也并不清楚,那第二个条件就是警方来的时间必须是在急救人员走了之后,否则地铁员工没时间造假。 对于这一个条件是不是满足,我们也不清楚。

  所以,最后王雪梅的说法与官方法医鉴定的结果肯定是完全不同,而且很多法医界人士都不认同王雪梅的推测,反而是抨击她的观点,而王雪梅对于同行反对这一推断这一点,王雪梅表示了极大的愤慨,王雪梅表示她从不和组织对立,遵纪守法,但是她的职业是法医,如果组织的纪律约束了她行驶法医的属性,那么她会考虑其它方式。

  在事发三年后,马月案件始终没有定论,2013年3月,法医王雪梅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名为质疑中国法医协会并郑重申明的辞职公告,并坚决退出中国法医协会,并声称对中国法医的现状表示失望。她对马月案提出质疑,她说在马月这个案子出现了这样一个检验判定的结论对于她来说作为中国法医协会的副会长,是零容忍的。

  她认为法医队伍很多人被权力绑架了,成为一个牺牲品,成为历史的替罪羊。她说我不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但是只要你找到我,我就会以一名专业法医的角度给出专业意见,这就是王雪梅的一番话。

  马月案所以最终成为一个疑案,不能盖棺定论,我们只可以说死者为大,早点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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