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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全方位政策解析

来源自:常见问题    点击数:1   发布时间:2024-04-22 02:57:16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支持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6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20〕138号)

  1、建设类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2、平台推广类项目根据评估等次,给予通用型平台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行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后补贴。服务能力类项目根据评估等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1、对于专项支持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类项目,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尾款;

  2、对于专项支持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建设类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

  3、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类项目,拟按照评估结果,给予一次性后补贴和奖励;对购买服务类项目,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拨付。

  聚焦本市重点产业领域,通过支持产业生态协同创新、应用集成协同创新、服务能力协同创新等建设与服务能力打造,提升本市数字孪生的物联增效、数据驱动的数联提质和知识驱动的智联增能能力,提升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水平。

  1.工业网络站点平台与新技术融合创新。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工业设计、能源等重点领域企业,推进“工业网络站点平台+新技术”的融合创新。开展“工业网络站点平台+5G”融合创新,实现基于5G的网络互联和数据互通,推动VR和AR、数字孪生、模拟仿真、边缘计算等技术在工业场景中的应用示范;开展“工业网络站点平台+区块链”融合创新,实现垂直领域的供应链协同和以数据为核心的智能化绿色化应用示范;开展“工业网络站点平台+AI”融合创新,通过大数据智能、机器学习算法和自主计算等工业智能技术实现工艺智能优化、质量持续提升和设备预测性运维等新型能力。每个项目至少形成5个以上的新技术应用场景示范。

  2.工业大数据能力创新。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工业数据集成和创新应用,形成可开放的、面向重点行业的高质量工业数据集,形成工艺优化分析、关键设备诊断和数字化交付等能力。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天航空、船舶、核电等重点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聚焦工业数据的采集交换、分析解决能力和以数联为核心的协同应用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建设不少于3项行业机理模型库、工业知识图谱库或工业算法库;支持钢铁、石化、能源等流程行业重点设计和生产企业,开展行业同类工艺装置的工业过程数据集成和创新应用,对行业工艺包和共性关键工艺过程进行知识化梳理、建模、预警和分析,形成3项以上的流程行业工艺包、工业知识图谱库或工业算法库。

  3.新型工业软件和工业APP。支持工业互联网环境中智能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化的工业大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基于安全可控硬件以及安全可控工业基础软件、面向大型装备的预测性维护系统开发和应用示范项目。支持面向制造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和产业链整合需求,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经营管理过程中开发融合人工智能、增强现实、大数据分析、边云协同计算等新技术的、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工业APP。

  4.工业信息安全。支持标识解析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管理系统安全、数据安全、5G安全等网络安全防护产品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支持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水务、城市交通等重点行业,建设企业及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在安全防护、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数据安全防护及新技术创新应用等方向开展试点示范项目;支持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网络安全仿真验证、安全评估、云端防护、应急服务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5.协同场景开放创新。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都市产业、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工业互联网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等多种应用模式的协同创新项目,围绕企业价值链开展物联数字孪生和数联知识发现,形成整合的闭环数据流,通过闭环数据流的感知、分析和应用,实现价值链资源优化配置、产业链协同创新、产品质量持续改进、工艺过程和设备运维持续优化等核心能力,形成2个以上开放的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

  6.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产学研用多方协同,建设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区域的集展示体验、测试验证、创新服务、成果发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和推广中心,聚焦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等,涵盖不少于50个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机理模型库,10项以上服务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技术验证和测试评估工具;支持多方协同建设助推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人才实训、开发者社区和第三方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打造覆盖本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专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不少于10项方法工具、50个服务产品或服务不少于50家重点企业和2000个用户。

  7.标识解析应用。支持联合长三角相关单位,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仪器仪表、高端装备和都市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通过开展标识解析技术与工业数据分析、区块链技术等相结合的工业互联网应用集成创新,形成不少于2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相关的标准,打造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等不少于2项典型应用场景,实现行业二级标识解析节点标识注册量200万以上。

  8.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园区联合相关方,通过加强新型网络建设、建设或导入产业服务平台和构建综合服务与安全保障体系等,开展基于两化融合的应用模式创新以及基于数据共享的产业生态协同,实现产业集群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重点企业两化融合贯标比例不低于40%,重点企业新模式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超全市中等水准30%以上。

  9.平台和服务能力提升。对纳入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推荐目录的工业网络站点平台,支持其面向长三角区域,推动中小企业将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上平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对纳入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推荐目录的专业服务商,支持其面向长三角区域,聚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都市产业、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提供标识解析服务、两化融合贯标服务、工业数据服务、集成服务、工业信息安全服务等第三方数字化升级专业服务,鼓励其联合开展行业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

  (一)本批次建设类项目鼓励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含联合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分支机构除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完成期最迟不超过2022年6月30日)。

  (三)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已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还没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

  (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立项支持的牵头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基地内的相关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工信部2019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推荐单位、上海市工业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牵头单位和上海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或试点园区)申报相关对应方向优先支持。

  (六)条目9(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采取后补贴和奖补方式予以支持,须纳入《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网络站点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4”)

  3、信用查询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参加“附件5”)。

  6、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如有联合申报单位,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资产金额的投入计划及相应考核指标,并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8、申报单位(含联合单位)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下载,填报网址:)。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3、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附件:【 1.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指南】